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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章 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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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章 秋收

黎青執並不知道自己寫的書被李秀才看到了,他此刻正在教三個孩子讀書。

黎大毛和黎二毛還小,趙小豆完全就是零基礎,黎青執也就沒有教他們太多東西,甚至大部分時候都讓他們自學。

比如乘法口訣,他之前教過黎大毛黎二毛,就可以讓黎大毛黎二毛去教趙小豆。

他現在,就是每天慢悠悠地教點數學知識,講點地理人文方面的事情,最後再讓他們學幾個字。

說起學寫字……黎青執從朱家帶出來的紙已經用得差不多了,今兒個金小葉出門的時候,他拜托金小葉幫忙買些便宜的筆墨紙張回來,從明天開始,就要讓三個孩子試著練字了。

至於他們家沒有書桌……這不是有個嶄新的八仙桌嗎?黎大毛黎二毛個子矮,平日裏都是跪在條凳上吃飯的,練字也可以這樣練。

事實上他給他們上課,就是在他們家吃飯用的八仙桌上上的,這會兒黎大毛黎二毛就站在條凳上聽他講課。

“今天我再寫一首詩給你們。大毛二毛你們之前背過,要是你們小豆叔叔不會背,你們可以教他,教完了你們就試著認一認字,用筷子在沙盤上寫一寫。”黎青執用左手,認認真真地在紙上寫下一首他小學時學過的詩:“遠看山有色,靜聽水無聲……”

這些詩在大齊也是有的,他寫出來倒也不會讓人震驚。

黎青執寫了一遍,之後,又帶著他們念了幾遍,然後講解了一番意思。

他還將裏面那些字的筆畫順序拿出來說了說。

這時候的字都是繁體字,一個個挺難寫的,黎青執也不要求他們一天就能學會,等明天,這首詩他們會繼續學。

就像今天,講過這首詩,黎青執又把昨天教的內容拿出來,給他們覆習。

小孩子學東西的速度很慢,學了還容易忘,不過黎青執很有耐心,願意一遍遍給他們講。

他面前有三個孩子,三個!

其中兩個還是他的兒子!

給三個孩子講課,對黎青執來說是享受,他在教他們讀書的時候,甚至會時不時親黎大毛黎二毛幾口。

趙小豆是別人家孩子,還已經八歲了,不能親,黎青執就只摸摸人家腦袋了。

為了教孩子練字,黎青執特地讓人做了三個沙盤,這會兒他讓三個孩子寫字,他在旁邊看著。

趙小豆年紀大再加上非常努力,全寫對了,他就誇獎了一番,拍肩膀以示鼓勵。黎大毛挺穩重的,能耐下心學,大部分都學會了,他就親幾口:“大毛真厲害。”

黎二毛性子跳脫,錯字最多,黎青執就把自己的臉湊過去:“二毛你又錯了,要接受懲罰,錯一個字要親爹的臉十下!”

黎二毛親的時候,黎青執就讓趙小豆和黎大毛在旁邊數數。

村裏跟趙小豆差不多年紀的孩子,大多連一百都數不到,但趙小豆跟著黎青執學了沒幾天,數數就已經數得特別順溜,對此,黎二毛功不可沒。

教的差不多了,黎青執就讓三個孩子去外面玩。

他對黎大毛黎二毛沒有什麽要求,這兩個孩子要明年年初才滿五周歲!

他教的東西對他們來說已經夠多了,沒學會就沒學會,壓根不是事兒。

至於趙小豆……趙老三送趙小豆過來,就是想讓趙小豆認個字,沒想讓趙小豆學得多麽厲害,現在這進度也差不多了。

而且趙小豆就是個普通孩子,爹娘算不得多麽聰明的他,本身智商也一般,教太多他學不過來。

跟三個孩子玩了一個時辰放松心情的黎青執,回到自己書房,開始寫丁喜的書。

他用左手寫字的時候,沒有刻意去練什麽字體,就非常狂放地,飛快地寫著。

這樣寫著寫著,他的字也慢慢好了起來。

黎青執在家奮筆疾書的時候,金小葉剛剛分發好布料。

她今天一大早來到縣城之後,就開始跟王姐和徐夫人一起裁剪布料,然後再將裁剪好的布料分發給那些想做點針線活補貼家用的女人。

她們只會把布料給那些她們認識的,崇城縣本地的女人,畢竟不認識的人要是拿著布料走了,她們都沒地兒找。

分發布料的同時,金小葉還做了登記。

她跟著黎青執學了幾個月,字認識了不少,但認識和會寫是兩回事,寫的時候她總寫錯。

但這沒關系,她自己認識就行。

金小葉從來都不是糾結這些細枝末節的人!

王姐和徐夫人甚至還羨慕地看著她,她們都不認字,金小葉會寫,在她們看來就已經很了不得了。

此時已經是中午了,王姐的女兒來喊她們去吃飯。

王姐的丈夫常年在外行商,她則帶著兩兒一女在崇城縣生活。

她的兩個兒子都在一個秀才那裏讀書,十四歲的女兒則跟著她在家做針線,做家務。

縣城有很多秀才,開學堂的也多,王姐的兩個兒子就在跟王姐同族的王秀才那裏讀書。

王姐家的房子不算小,金小葉分發布料就是在王姐家發的,她和徐夫人吃飯也在王姐家吃。

金小葉和徐夫人都會從家裏帶飯菜過來,王姐的女兒幫著熱一熱,再另外做兩個菜,大家夥兒就能吃得很舒服了。

做菜的材料都是金小葉提供的,今天她就從家裏帶了毛豆和雞蛋過來。

毛豆蒸熟了撒上鹽就能直接吃,雞蛋她們做了榨菜蛋花湯,可以用來泡飯。

金小葉還帶了點蒸熟的鹹魚過來,徐夫人也從徐家帶了鹹菜……飯菜算不得豐盛,但也不錯了。

四人吃過飯,金小葉就道:“我要出去一趟,給我相公買點紙筆。”

徐夫人聞言道:“小葉,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也給我家啟飛買點紙。”徐夫人最近賺的還可以,花錢也就大方起來。

金小葉見狀問王姐:“王姐,你要一起去嗎?”

王姐道:“我就不去了,我家那兩個小子都不愛讀書,也不怎麽用紙……我就在家看著,也免得別人有事找我們找不著。”

“行!”金小葉應了一聲,和徐夫人一起去買筆墨。

縣城賣筆墨的店不止一家,但價格都差不多,兩人就去了離得最近的一家。

她們剛進去,就有個二十來歲,眉清目秀的夥計笑著上前行禮:“兩位夫人要買什麽?”

金小葉道:“我要買紙,筆墨也要一些。”

夥計立刻拿出來一些紙:“夫人,這紙是本地產的,價格實惠還好用……”

金小葉問:“哪種最便宜?”

這夥計笑道:“夫人,紙張太便宜,那字是練不好的……”

“沒事,我就要最便宜的,筆墨也給我最便宜的就行。”金小葉來之前就已經決定要買便宜的筆墨紙硯給三個孩子,還有她自己用了。

他們剛學寫字,用好的紙壓根沒必要。

“夫人……”夥計苦笑了一下,到底還是拿了最便宜的紙出來。

金小葉看了看,一口氣要了厚厚的一大沓,又買了四支毛筆,兩塊墨,和一個最便宜的硯臺。

買完將之放進背簍,金小葉才開口:“你剛才說的那種本地產的,價格實惠的宣紙是什麽價錢?”

金小葉和徐夫人的穿著打扮都很一般,夥計一開始推薦的紙張其實並不貴,金小葉聽完價格,又買了厚厚一疊,給黎青執用。

那位丁老爺給了黎青執那麽多錢讓黎青執寫書,她總不能讓黎青執用最差的紙寫。

招待金小葉的夥計喜笑顏開,他一開始聽金小葉說都要最便宜的,還以為金小葉買不了多少東西,結果金小葉加一起,買的東西不算少了。

徐夫人也給徐啟文買了一些紙,買的就是金小葉買給黎青執的那種非常實惠的紙。

之前徐啟文自己去買紙,買的也是最便宜的,但她最近收入不錯,就給徐啟文買了好一些的紙。

兩人買完東西出門,就看到了一個面相刻薄的中年婦人,這中年婦人瞧見金小葉,勾了勾嘴角:“金掌櫃。”

“方夫人。”金小葉朝著對方笑了笑。

這個中年婦人她認識,這幾天有到她這裏接活,按照王姐所說,這中年婦人夫家姓方,她丈夫生前是個秀才,但十年前就去世了,這十年,是她辛苦拉扯大了幾個兒女。

“金掌櫃家裏也有人在讀書?”方夫人看向金小葉的背簍:“是金掌櫃的丈夫?”

“對,我家相公是個讀書人。”金小葉笑道。

方夫人嚴肅地看著金小葉:“金掌櫃,你丈夫既然是讀書人,你怎麽還拋頭露面做生意?我之前還瞧見你跟布店掌櫃說說笑笑的……你要註意點!”

金小葉目瞪口呆。

這個方夫人是不是有病,一邊從她這裏接活幹,一邊還當面說她!

金小葉做生意的時候,就算遇上不喜歡的人也會笑臉相迎,但眼前這人不是她的客戶!

“我買個布都成了跟人說笑,方夫人出來買筆墨又是存著什麽心思?莫不是看上了人家俊俏的夥計?”金小葉冷哼了一聲,也不管方夫人被氣得漲紅了臉,帶著徐夫人就離開了。

走出一段,徐夫人道:“小葉,你別生氣。”

金小葉道:“我沒生氣,為這麽個人生氣不值當。”她要是因為這麽點事情就生氣,那之前幾年可就活不了了!

那時姚祖明可沒少說她壞話!

徐夫人見金小葉沒有太生氣,就道:“這方夫人的住處離我家不遠,她這個人……不太好相處。”

徐夫人不喜歡說別人壞話,但這時候,卻還是說了說。

這個方夫人有一兒兩女,她對兒子非常寵溺,對兩個女兒卻很不好,逼著她們整日做針線活,都不許她們休息。

她的大女兒已經二十四歲,但一直不曾出嫁,就因為她要留女兒在家裏幹活掙錢。

金小葉聽完,忍不住嘆氣:“托生成她的女兒,真是運氣不好。”

“是啊……”徐夫人也嘆了口氣。

不過感嘆歸感嘆,別人家的事情她們也管不了,兩人回到王姐住處,就繼續忙活起來。

她們都是將布料裁剪好才讓人拿去做成成品的,也就剩下了不少零碎布頭,這些布當然不能浪費了。

那些顏色好的,或者大塊的布料,可以留著做別的用處,至於那些碎布……金小葉打算找幾個老太太過來,讓她們幫著糊鞋底。

她精打細算,對自己的生意非常上心。

金小葉忙著做生意的時候,李秀才卻已經將黎青執寫的第二個探案故事給看完了。

這第二個故事,是黎青執後來寫的,李秀才看的時候也就發現,這寫書之人的字,好了很多。

這人最初的字和最後的字相差特別大,簡直不像是一個人寫的。

李秀才百思不得其解,找來朱尋渺詢問。

“他胳膊受了傷。”朱尋渺只能這麽說。

“原來是胳膊受了傷……他胳膊受了傷,竟然還能將字寫得這般好,當真不錯!”李秀才又問:“他將這書給你,是想讓你爹將之呈給縣令大人?”

李秀才學生多,人脈也廣,他知道在朱尋渺跟洪暉上過公堂之後,朱前跟茍縣令,就有了來往。

“是的。”朱尋渺道。

“他是個聰明人,”李秀才道,“等你找人將這兩本書謄抄一份之後,就交給我,我也找人謄抄一份出來,放在學堂裏供人傳看。”

李秀才是個為了賺錢能拉下臉的人,他能理解這個為茍縣令寫書的人。

至於他為什麽要讓自己學堂裏的人看……這書若是從他的學堂傳開,茍縣令肯定會對他的學堂有好感!

朱尋渺恭恭敬敬地應下。

李秀才又問:“這寫書的人是誰?”

“他叫黎青執。”朱尋渺道。

李秀才沒聽過這名字,面露疑惑,朱尋渺見狀解釋:“先生,他就是中秋與我一起去洪家參加詩會,不慎受傷的那位。”

“是他?他的胳膊不是斷了嗎?他還能寫?”李秀才驚訝。

朱尋渺道:“先生,這是他用左手寫的。”

李秀才:“……”

朱尋渺讓徐啟飛和另一個人幫忙謄抄。他們兩人在接下來的時間裏都不幹別的,只專心抄書,可即便如此,也一直抄到第三天傍晚,才總算將書抄完。

等終於抄完的時候,徐啟飛覺得自己的胳膊都已經擡不起來了!

黎青執那麽瘦,卻在那麽短的時間裏寫了四萬字,著實讓人敬佩。

朱尋渺也不耽擱,拿著謄抄過的文章,就去找了朱前。

朱前對這書很重視,朱尋渺把書帶回來的那天,他就已經看過了,現在看到謄抄過的文章,他叫了一聲好,然後就對管家道:“老宋,你去把我之前讓你準備的白玉鎮紙拿來,和這文章一起給茍縣令送去,就說黎青執感激茍縣令,為茍縣令寫了書,請縣令大人評鑒。”

“是,大人。”宋管家應了一聲,立刻就去辦事了。

不久之後,茍縣令就在自己家中,迎來了宋管家。

聽完宋管家的話,茍縣令笑道:“我一定好好評鑒。”

之前朱前給他送點心,但那送的真的是點心嗎?不是的,那送的分明就是裝點心的金盒子!

這次說是給他送文章,送的肯定也不是真的文章。

茍縣令打開宋管家送來的盒子,看到裏面裝了個白玉鎮紙,就有種果然如此的感覺。

他將那鎮紙拿出來把玩,喜歡到不行。

不過玩了一會兒,他就註意到了盒子底下裝訂好的紙張。

明明是給他送鎮紙,還附帶了文章……茍縣令將之拿出,看起來。

這一看……

茍縣令越看越喜歡!

之前朱前說是給他送點心,其實送的是盒子。

但這次……朱前要給他送的,恐怕真的是文章。

沒想到那個瘦巴巴的讀書人還有這本事!

等等,這不太對勁……那人的胳膊不是斷了嗎?在公堂上,那人還說他平日裏是用右手寫書的。

那時他的胳膊,其實沒斷?

茍縣令正不解,就看到盒子裏還有一封信。

信是朱前寫的,朱前在信裏說,黎青執對他非常感激,因此堅持用左手寫了兩篇文章……當然,朱前送來的,是謄抄過的。

這兩本書,竟然是黎青執用左手寫的!

茍縣令很清楚,他在公堂上其實沒做什麽,黎青執對他的感激,不至於這麽深。

黎青執寫這些,應當是為了得到他的賞識。

可即便知道原因,他卻也不可避免地對黎青執產生了好感。

黎青執將他寫得這般好,必然是很敬仰他的!

與此同時,李秀才家中,他的幾個兒子正在謄抄文章。

李秀才兒子很多,但這些兒子的讀書天分都很一般。

只是他們到底是李秀才的兒子,字都寫得不錯。

現在他們一邊抄書,一邊感慨:“我們這位縣令大人,斷案還真厲害!”

“若我有縣令大人的斷案本事就好了!”

“這書當真好看。”

……

茍縣令很喜歡黎青執的書,第二天就約了朱前見面,和朱前聊了聊。

聊著聊著,茍縣令還問:“這位黎姓學子才華不錯,他可有意來縣衙給我幫忙?”

“他在家中養傷,想盡快將傷養好,以便參加明年的縣試。”朱前道。

茍縣令那麽問,就是想知道黎青執想要什麽,現在聽到朱前的話,他立刻就明白過來,黎青執想要縣試有個好名次。

茍縣令笑了笑,繼續和朱前喝酒。

等朱前說朱尋渺學堂裏的人都很喜歡這兩本書……茍縣令的心情就更好了!

李秀才學堂裏的人,確實都很喜歡這兩本書。

破案的故事,天然的就抓人,讓人想要知道事實真相!

黎青執上輩子看了很多寫破案的書,更是將這兩個故事寫得非常引人入勝。

李秀才讓幾個兒子輪流抄書,花了三天將書謄抄好,放在學堂裏供人借閱之後,學堂裏的學子,便開始爭著搶著看這兩本書。

“我們縣令大人辦案,當真是觀察入微!”

“縣令大人太厲害了,他在那老吳進入公堂之時,竟然就通過老吳身上的細節,看出了老吳是做什麽的!”

“原來人身上藏著這麽多秘密!”

……

學堂裏的人都在誇茍縣令,可實際上……茍縣令壓根沒有這樣的本事。

是衙役提前跟他說了,他才知道老吳是幹什麽的!

不過他覺得書裏寫得東西很有道理,他可以學一學,以後就這麽用!

茍縣令這麽想著,將之記了下來,還覺得將來黎青執若是做了官,破案一定比他還厲害!

其實黎青執這麽寫,單純就是想到了他以前看過的那些破案書。

書裏的偵探都擅長從細節入手,獲得嫌疑犯的種種信息,他就將之寫了進去,將茍縣令描述得厲害一些。

茍縣令……應該不會討厭。

學堂裏的人敬佩茍縣令的斷案方法,也對書裏的一些句子非常喜愛。

黎青執熱愛生命,下意識地寫了幾句雞湯在裏面,而這被那些學子反覆誦讀,摘抄下來。“我將來 一定要成為茍縣令這樣的人!”

“茍縣令說他身為縣令 就應該要照顧好百姓……這樣的官員 當真少見!”

“我最喜歡書裏這句話……”

……

李秀才看到自己的學生那麽喜歡黎青執的書 滿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他的學生喜歡茍縣令 茍縣令肯定也會喜歡他的學生!

這個時代沒有覆印機 一部作品想要傳開就比較麻煩。

一篇文章大概有兩萬字 想要抄完怎麽都要兩三天。

因此 黎青執都把這文章交出去十多天了 看過這兩篇文章的 也就是李秀才學堂裏的人。

而這個時候 廟前村的人 又迎來了農忙。

他們種下的第二茬水稻在炎熱的夏日長得很快 眼下已經可以收割了。

這幾天 隨著水稻成熟 每天都有無數鳥兒來偷吃 廟前村的人即便努力驅趕 也還是被那些鳥兒吃了很多谷子 黎老根就天天在家裏罵那些鳥 恨不得將它們逮住全吃了。

黎青執散步的時候來到自家水田附近 就見個子很矮的黎老根一邊罵罵咧咧 一邊蹦跳著趕鳥 一副氣急敗壞的樣子。

農村人是真的很討厭那些偷吃糧食的鳥 麻雀甚至被認為是四害之一。

當然這時候的鳥兒

也真的很多就是了。

黎青執扯下幾顆谷子 放在嘴裏咀嚼。

黎老根瞧見忍不住道:“黎青執 你的肚子是不是通了海 都填不滿的?那些鳥兒偷我的谷子吃就算了 你也來偷!”

黎青執糾正他:“爹 吃自己的谷子 不叫偷。”

說完 他又摘了幾顆 放進嘴裏。

稻子的殼有點糙 但裏面的米粒帶著糧食的香味兒 挺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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